縣市加碼
嘉義市生育與育兒補助總共有哪幾筆:先問這個數字是誰付給誰的
嘉義市的生育津貼是「條件寬、期限緊」的組合。先看寬的那一半:生育津貼的設籍門檻只要 6 個月,在本站收錄的 20 個縣市裡與嘉義縣、臺中市、臺南市、苗栗縣、金門縣並列最短的一組;金額不分胎次一律 3 萬元,不必研究排行怎麼算。代價寫在期限上 —— 國內出生的新生兒只有 3 個月,而 3 個月那一級在本站收錄的縣市裡是偏短的一組。但這一頁真正容易讀錯的不是生育津貼,是市府另外那四筆:它們頁面上都有數字,而那些數字的身分各不相同 —— 有的是券面總值、有的是服務費率(而且你要自付一成)、有的是時數、有的是上限。看到數字先問一句「這是誰付給誰的」,是讀這一頁最省事的方式。
你在嘉義市總共可以領哪幾筆
嘉義市府這一邊除了生育津貼之外還有四筆,而這四筆有一個共同的陷阱:它們在官方頁上都寫著數字,但那些數字沒有一個是「會匯進你帳戶的金額」。有的是券的面額總和,有的是服務的每小時費率、而且你要自付其中一成,有的根本是時數不是錢,有的是每學期能核到的上限而不是你一定拿得到的數。下一節把這幾種身分一個一個拆開。
中央那一層倒是單純: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生育給付,加上 2026 年起把生育給付補到每胎 10 萬元的那一層,四筆的數字都是實際發到帳戶的錢,沒有自付額,也沒有券。這裡唯一要先分清楚的是生育給付走哪一條 —— 它問的是你參加的是哪一種社會保險:受僱者領勞工保險生育給付,按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 60 日;沒有工作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的領國保生育給付,按分娩或早產當時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給 2 個月;務農而參加農民健康保險的領農保生育給付,按事故當月的投保金額一次給 3 個月。三條路的計算基礎與月數都不同,同一次分娩只能擇一。三種保險一種都沒有的人走《生母生育補助》,每胎 10 萬元。
第四層那一筆有兩件條文沒有明講的事。第一,補足到每胎 10 萬元的只有勞保與國保這兩條路,農保沒有對應的補足規定,走農保的人領不到這一層。第二,在勞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卻因為投保年資不足而請領不到生育給付的人,只要不符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的請領條件,《勞工生育補助要點》另有一款直接發給 10 萬元;要點寫的「不必另外申請」指的是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那一種,這一款沒有生育給付可以合併,要自己向勞保局提出。
以下是嘉義市自己這一邊的五筆,括號裡標的是那個數字的身分:
- 市生育津貼(現金,而且是唯一一筆直接發到手上的)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3 萬元,不分胎次,也沒有多胞胎加碼 —— 多胞胎是每名各 3 萬元。設籍條件是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嘉義市 6 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認定方式是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 6 個月。申請期限是國內出生 3 個月內、國外出生 1 年內,到設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逾期視為放棄權利。受理單位就是你辦出生登記的那一間。
- 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每學期的上限,不是固定金額)四款對象四種級距。社政單位列冊有案的低收入戶幼兒:每學期私立幼兒園最高 2 萬元,但讀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或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低收入戶幼兒明文不得請領這一筆。列冊有案的家庭寄養幼兒:公立幼兒園最高 1 萬 5,000 元,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2 萬元。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軍公教除外):公立最高 6,000 元,私立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1 萬元。身心障礙幼兒:私立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7,500 元 —— 條文沒有列這一款在公立園的數字。四款的設籍與就讀要求還不一樣,低收入戶那一款看的是就讀嘉義市的教保服務機構,家庭寄養那一款看的是設籍嘉義市,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兩者都要。
- 嘉有好孕乘車補助(券面總值,不是現金)每次懷孕或分娩限申請 1 次,補助乘車券價值 4,500 元。券的面額是 50 元與 100 元,每趟次最多使用 2 張、最高補助 150 元,超出的部分自己付,而且不找零。用途限孕婦本人產前檢查、就醫,或新生兒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保健服務時使用,要搭乘指定車隊往返醫療院所,上下車地點其中一端必須在嘉義市轄區。效期的算法在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改過一次:原本從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六個月,修訂後改成從申請表核定後的預產期日起算六個月。對象是設籍嘉義市並實際居住的孕婦,或設籍前的新住民孕婦而配偶設籍並實際居住嘉義市;沒有排富,也沒有設籍滿幾個月的要求。
- 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不是錢)核定 40 小時,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每日最低 4 小時、最高 8 小時。服務對象要同時符合三件事: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嘉義市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新住民產婦則須實際居住嘉義市且配偶設籍嘉義市。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務與新生兒照顧協助,但服務期間所需的食材與耗材由產婦自行負擔,不含在那 40 小時裡。申請有兩個入口: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或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承辦單位收件後 3 日內完成資格審核與需求評估、4 日內完成媒合,所以不是當天申請當天就有人到府。
- 育兒照顧喘息服務(服務費率,而且你要自付一成)費率是兩件事交叉出來的:先看幼兒是不是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再看用的是哪一種服務方式。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托育人員在宅每小時 200 元,到宅每小時 210 元,定點每小時 210 元。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在宅每小時 190 元,到宅每小時 200 元,定點每小時 200 元。這六個數字是服務的費率,不是政府給你的錢 —— 嘉義市政府補助其中的 90%,民眾自付 10%。時數上限有三層:每次至少申請 2 小時,每日最高 8 小時,每月不超過 16 小時,每年最高 96 小時(三種服務方式合計)。對象是送托嘉義市未滿 3 歲的兒童,父或母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嘉義市;沒有弱勢門檻,也不需要社工評估,但原則採預約制,要在服務日前 1 日提出。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3 萬元。
- 與高雄市同為定額制,不分胎次也沒有多胞胎加碼
-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之新生兒,依 112 年 6 月 2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 11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之新生兒,依 114 年 1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三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5-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者;設籍 6 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 6 個月。
- 新生兒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 6 個月是本站收錄縣市生育獎勵金中最短的設籍門檻之一
- 起算點寫得很明確:以出生日往前推算,不是以申請日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二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本要點修正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6 日,但未載明本項設籍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3 個月內;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1 年內,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 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
- 申請人為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
- 備申請人與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四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本要點修正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6 日,但未載明本項期限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社政單位列冊有案的低收入戶幼兒:每學期私立幼兒園最高 2 萬元,但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低收入戶幼兒不得請領。社政單位列冊有案的家庭寄養幼兒:每學期公立幼兒園最高 1 萬 5,000 元,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2 萬元。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每學期公立幼兒園最高 6,000 元,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1 萬元。身心障礙幼兒: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7,500 元。
- 低收入戶那一級只補一般私立園:讀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或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低收入戶幼兒,條文明寫不得請領這一筆
- 每人每學期領到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核定、備查或公告的收費項目及數額為限
- 經費在嘉義市政府年度相關預算內支應,如果超過預算,依對象順序(低收入戶幼兒排第一)優先補助 —— 符合資格不等於一定領得到
- 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這一款把軍公教排除在外
- 身心障礙幼兒那一級的條文只列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 7,500 元,沒有列公立園的數字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四款對象:一、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的低收入戶幼兒;二、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設籍嘉義市的家庭寄養幼兒;三、設籍嘉義市且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的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軍公教除外);四、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的身心障礙幼兒。
- 四款的設籍與就讀要求不一樣,不要混著看:低收入戶那一款看的是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家庭寄養那一款看的是設籍嘉義市,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兩者都要
- 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指的是家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身心障礙幼兒指的是幼兒本人領有 —— 兩款的金額不同,別看錯
- 低收入戶幼兒如果嘉義市政府的免書證平台查得到,可以免附證明文件;不同意比對結果的可以自行檢附
- 家庭寄養那一款要附合約書影本,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要附手冊或證明影本並填切結書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符合資格者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持證明文件及填妥的申請表,向幼兒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各教保服務機構要在收件 10 日內完成初審並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憑辦,上學期在 9 月 30 日前、下學期在 3 月 31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入口在園所不在市府:家長是向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機構必須是登記有案的
- 有兩層期限,兩層都會卡住:家長端是開學後一週內,園所端是收件 10 日內初審完並在 9 月 30 日或 3 月 31 日前送到教育處
- 條文寫的是逾期不予受理,沒有補件延長的但書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每次懷孕或分娩限申請 1 次,補助乘車券價值新臺幣 4,500 元。乘車券面額為 50 元及 100 元,每趟次最多使用 2 張、最高補助 150 元,超出的部分由申請人自行負擔,乘車券不得找零。
- 單趟有上限:一趟最多用 2 張、最高 150 元,車資超過的部分自己付
- 券不找零:用 100 元的券搭 80 元的車不會退 20 元
- 每次懷孕或分娩限申請 1 次,不是每個月或每次產檢發一次
- 這一份計畫第八點「經費來源」明寫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嘉義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是嘉義市自己出的錢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補助對象有兩款:一、設籍嘉義市的孕婦,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二、設籍前的新住民孕婦,其配偶設籍嘉義市,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申請時要檢具申請表、孕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影本加產前檢查紀錄表影本,或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期的診斷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向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出,審查核定後發給乘車券 1 份。
- 沒有弱勢門檻,也沒有設籍滿幾個月的要求,但兩款都要求實際居住嘉義市,不是只有戶籍在就好
- 新住民那一款看的是配偶有沒有設籍嘉義市,不是孕婦本人
- 孕檢證明兩種擇一: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加產前檢查紀錄表(要有醫療院所核章並註記預產期),或載明懷孕週數與預產日期的診斷證明書
- 資格可能被廢止:申請人或非本國籍孕婦的配偶遷出嘉義市、或申請人死亡,補助資格廢止,未使用的乘車券自次月起失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使用效期是自乘車券核發日起,至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六個月內使用完畢;民國 115 年(2026 年)6 月 30 日的修訂版把算法改成以申請表核定後的預產期日起算六個月內。用途限孕婦本人產前檢查、就醫,或新生兒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保健服務時使用,而且要搭乘指定車隊往返醫療院所,上下車地點其中一端必須在嘉義市轄區。
- 用途是限定的:接送家人、非懷孕相關的就醫都不能用;新生兒的健康檢查與預防保健則明文包含在內
- 地點也有限制:上下車其中一端必須在嘉義市轄區,兩端都在外縣市的行程不能用
- 只能搭計畫指定的車隊,不是任何計程車都收
- 效期的算法在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改過一次:原本從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六個月,修訂後改成從申請表核定後的預產期日起算六個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6-30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核定的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為 40 小時,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每日最低服務時數 4 小時、最高 8 小時。服務對象要同時符合: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嘉義市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新住民產婦則須實際居住嘉義市且配偶設籍嘉義市。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務服務與新生兒照顧協助。
- 這一筆給的是服務時數,不是發到帳戶的現金,不要跟生育津貼那一類的金額放在一起比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新生兒與產婦的設籍與實際居住,沒有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服務期間所需的食材及耗材由產婦自行負擔,不含在 40 小時裡
- 申請時點有兩個入口: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或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以電話、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承辦單位提出
- 90 日的期限是硬的:計畫明寫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
- 承辦單位收件後 3 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及需求評估,4 日內完成服務人員媒合,所以不是當天申請當天就有人到府
- 這一頁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服務,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托育人員在宅臨托每小時 200 元,到宅臨托每小時 210 元,定點臨托每小時 210 元。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托育人員在宅喘息服務每小時 190 元,到宅喘息服務每小時 200 元,定點臨托每小時 200 元。喘息服務費用由嘉義市政府補助 90%,民眾自付 10%。
- 費率同時看兩件事,不是只看一件:先看幼兒是不是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分兩組),再看用的是哪一種服務方式(在宅、到宅、定點)—— 那六個數字是這兩件事交叉出來的,不是六種服務各一個價
- 同一種服務方式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的費率比一般幼兒高 10 元;同一組裡面則是在宅最低,到宅與定點都比在宅高 10 元(到宅與定點兩者同價)
- 這裡的數字是服務費率,不是政府給的錢:嘉義市政府補助其中的 90%,家長自付 10%,所以每小時 200 元的服務家長大約付 20 元
- 計時方式會影響實付:補助時數以每名兒童實際就托時數計算,不到半小時以半小時計,半小時以上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
- 官方頁自己的用字在兩段之間不一致:陸、服務方式把三種都叫「喘息服務」,柒、補助費用卻把「臨托」用在四行上 ——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三行(在宅臨托、到宅臨托、定點臨托),加上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定點那一行(定點臨托);那一組另外兩行才寫「在宅喘息服務、到宅喘息服務」。兩段講的是同一套服務,名稱不同不代表多了一種給付
- 這一份計畫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加碼,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每次至少申請 2 小時,每日最高補助 8 小時,每月不超過 16 小時,每年最高補助 96 小時(托育人員在宅、到宅與定點喘息服務三種合計)。服務時間平日為上午 7 時至晚上 10 時,假日為上午 7 時至下午 6 時。
- 96 小時是三種服務方式合計的年度上限,不是每一種各有 96 小時
- 每次至少 2 小時,所以臨時只需要一小時的空檔用不上這個服務
- 每月 16 小時的上限比年度上限先卡住:一年 96 小時平均下來是每月 8 小時,連續六個月用滿每月 16 小時就會提前用完
- 假日的服務時間比平日短四個小時:平日到晚上 10 時,假日只到下午 6 時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送托嘉義市未滿 3 歲的兒童,而且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嘉義市;或實際居住嘉義市的設籍前新住民婦女,其配偶須設籍嘉義市。服務方式分三種:托育人員在宅喘息服務(兒童到托育人員家中受托)、托育人員到宅喘息服務(托育人員到兒童家中)、托育人員定點喘息服務(到嘉義市東區或西區托育資源中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年齡、設籍與實際居住,不看低收入戶,也不需要社工評估
- 年齡上限是未滿 3 歲,比嘉義市另一份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計畫的 0 至 6 歲窄
- 原則採預約制,要在服務日前 1 日提出申請;有特殊情況並經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同意的才不受此限
- 申請走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要填申請表及喘息服務協議書,並附最近三個月內的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含記事的戶籍謄本
- 服務方式的名稱在官方頁上有兩種寫法:陸、服務方式三種都寫「喘息服務」,柒、補助費用則把「臨托」用在四行上 ——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在宅、到宅、定點三行,加上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定點那一行。指的是同一套服務,不要當成兩種不同的給付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勞工保險條例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款: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六十日(等於 2 個月);同項第 3 款規定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比例增給。
- 六十日乘的是「平均月投保薪資」,不是實領薪水;投保薪資有分級表上限
- 條文裡的「分娩費三十日」現在領不到:第 76 條之 1 明定第 32 條有關生育給付分娩費的部分,於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停止適用。所以實際發給的只有生育補助費那六十日
- 第 32 條第 2 項: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
- 第 32 條第 3 項: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但農民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 第 32 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14-05-28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14-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6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2 個月生育給付;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
- 依國民年金法第 32 條之 1,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不論活產或死產)得請領
-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
- 同一分娩或早產事故同時符合本保險與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國民年金法第 28 條)
- 「二個月」是 104 年 12 月 16 日修正才有的 —— 100 年增訂本條時原本只有一個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法 第 32 條之 1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15-12-16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0-06-0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6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25 條:分娩或早產者,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三個月;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第 24 條把請領資格寫成「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保險後分娩或早產,所以農保這一項不限被保險人本人生產。
- 第 25 條第 2 項: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 「三個月」乘的是投保金額,不是實際所得——農保的月投保金額是條例第 11 條直接定死的一個數字
- 資格條文只要求「參加保險後」分娩或早產,沒有像勞保那樣的 280 日 / 181 日門檻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全國法規資料庫|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 25 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2-10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3-02-0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6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於民國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並依國民年金法第 32 條之 1 請領生育給付且符合發給規定者,每胎生育給付加生育補助至新臺幣 10 萬元
-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以分娩或早產日認定,不是以申請日認定
- 補助金額由勞保局併同國民年金法第 32 條之 1 的生育給付一起發給,不必另外提出申請
- 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依預算法編列公務預算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 第三點第一款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1-1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生育給付者: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新臺幣 10 萬元。
- 補的是差額,不是另外多給 10 萬元
-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本補助比例增給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五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2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在勞工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但因保險年資不足而無法請領生育給付,且未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發給 10 萬元。
- 這一款是新制真正擴大的部分 —— 舊制下年資不足就是完全領不到
- 須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32 條第 3 項所定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的請領條件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五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2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有請領生育給付的補助對象,其補助以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為原則;經勞保局審查應予發給者,匯入其指定之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 請領不到生育給付的那一款,應備書件準用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56 條規定
- 「不必另外申請」只適用於同時在請領生育給付的人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六點、第七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2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未參加本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者,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且新生兒於國內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每胎生育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 「本保險」指國民年金保險;要件是連國保與其他社會保險都沒有參加
- 新生兒須於國內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 分娩或早產須在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辦理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1-1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你在嘉義市看到的數字,有五種不同的身分
第一種是券面總值。好孕乘車補助那個 4,500 元,是市府核給你的一疊乘車券加起來的面額,不是匯到帳戶的 4,500 元。而且它能不能用完取決於你怎麼搭車:每趟次最多用 2 張、最高抵 150 元,券又不找零 —— 用一張 100 元的券搭一趟 80 元的車,那 20 元不會退給你。而且每一趟的上下車其中一端都必須在嘉義市轄區,還得搭乘計畫指定的車隊。所以 4,500 元比較像是一個上限,不是「你會拿到多少」;本站不替任何人推算實際能用掉幾張券。
第二種是服務費率,而且方向是反的:那是你要付的價目表,不是市府要給你的錢。育兒照顧喘息服務頁上的 190 元到 210 元,是托育人員每小時的服務費率;嘉義市政府補助其中的 90%、民眾自付 10%,所以每小時 200 元的服務,家長實際大約付 20 元。看到「210 元」而以為是政府一小時發給你 210 元,方向就完全相反了。另外補助時數以每名兒童實際就托時數計算,不到半小時以半小時計、半小時以上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所以實付還會受計時方式影響。
那六個費率數字還有一件事要先弄清楚:它們是兩個軸交叉出來的,不是六種服務各一個價。主軸是幼兒本身是不是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分成兩組),次軸才是服務方式(托育人員在宅、到宅、定點三種)。同一種服務方式底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的費率比一般幼兒高 10 元;同一組裡面則是在宅最低,到宅與定點各比在宅高 10 元,而到宅與定點兩者同價。把軸弄反 —— 例如以為是「三種服務各兩個價、差在誰去誰家」—— 算出來的自付額就會錯。順帶一提,官方頁自己的用字在兩段之間不一致:服務方式那一段三種都叫「喘息服務」,補助費用那一段卻把「臨托」用在其中四行上;兩段講的是同一套服務,名稱不同不代表多了一種給付。
第三種是時數,那根本不是錢。到宅坐月子服務核定的 40 小時、喘息服務每月 16 小時與每年 96 小時,都是可以使用的服務時間,不能折換成現金,也不能跟生育津貼那 3 萬元放在同一張表上相加。時數還各自帶著自己的期限與下限:坐月子那 40 小時要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用完,逾期視同放棄,而且每日最低 4 小時、最高 8 小時;喘息服務每次至少要申請 2 小時,所以臨時只需要一小時的空檔用不上它。喘息服務的 96 小時也不是三種方式各有 96 小時,是三種合計。
第四種是上限,而且是雙重上限。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那幾個數字 —— 2 萬元、1 萬 5,000 元、1 萬元、7,500 元、6,000 元 —— 每一個都是「每學期最高不超過」,不是每個人都領到那個數。第二道上限更關鍵:每人每學期領取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而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核定、備查或公告的收費項目及數額為限。也就是說這一筆補的是你實際要繳的學費,補不過學費本身。
第五種嚴格說不是金額,是順序 —— 而它決定你會不會落空。就學補助的經費在嘉義市政府年度相關預算內支應,如果申請超過預算,依對象順序優先補助,低收入戶幼兒排第一。符合資格不等於一定核得下來,這件事寫在要點裡,不是承辦人的裁量。這一筆的互斥範圍也寫得很寬:已經請領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訂的相同性質幼兒就學補助者,不得請領,不限嘉義市自己的項目。
最後有一個不屬於上面五種、但同樣會讓人多數一筆錢的東西: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裡另外躺著一部「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教保學費補助要點」,停在民國 102 年 9 月 18 日的版本,列的金額是低收入戶或家庭寄養幼兒公立 1 萬 5,000 元、私立 2 萬元,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公立 6,000 元、私立 1 萬元,身心障礙幼兒公立 6,000 元、私立 7,500 元。它與現行的就學補助要點,法規沿革前 10 筆的發文字號逐字相同,是同一部要點的前後兩個版本,不是兩筆可以分別申請的補助。法規系統沒有把它標成廢止,所以只看列表會以為嘉義市有兩筆學費補助 —— 要申請的人請走民國 111 年 9 月 14 日修正的現行版本,並依現行版本的期限辦理。
每次懷孕或分娩限申請 1 次,補助乘車券價值新臺幣 4,500 元。乘車券面額為 50 元及 100 元,每趟次最多使用 2 張、最高補助 150 元,超出的部分由申請人自行負擔,乘車券不得找零。
- 單趟有上限:一趟最多用 2 張、最高 150 元,車資超過的部分自己付
- 券不找零:用 100 元的券搭 80 元的車不會退 20 元
- 每次懷孕或分娩限申請 1 次,不是每個月或每次產檢發一次
- 這一份計畫第八點「經費來源」明寫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嘉義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是嘉義市自己出的錢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使用效期是自乘車券核發日起,至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六個月內使用完畢;民國 115 年(2026 年)6 月 30 日的修訂版把算法改成以申請表核定後的預產期日起算六個月內。用途限孕婦本人產前檢查、就醫,或新生兒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保健服務時使用,而且要搭乘指定車隊往返醫療院所,上下車地點其中一端必須在嘉義市轄區。
- 用途是限定的:接送家人、非懷孕相關的就醫都不能用;新生兒的健康檢查與預防保健則明文包含在內
- 地點也有限制:上下車其中一端必須在嘉義市轄區,兩端都在外縣市的行程不能用
- 只能搭計畫指定的車隊,不是任何計程車都收
- 效期的算法在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改過一次:原本從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六個月,修訂後改成從申請表核定後的預產期日起算六個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6-30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托育人員在宅臨托每小時 200 元,到宅臨托每小時 210 元,定點臨托每小時 210 元。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托育人員在宅喘息服務每小時 190 元,到宅喘息服務每小時 200 元,定點臨托每小時 200 元。喘息服務費用由嘉義市政府補助 90%,民眾自付 10%。
- 費率同時看兩件事,不是只看一件:先看幼兒是不是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分兩組),再看用的是哪一種服務方式(在宅、到宅、定點)—— 那六個數字是這兩件事交叉出來的,不是六種服務各一個價
- 同一種服務方式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的費率比一般幼兒高 10 元;同一組裡面則是在宅最低,到宅與定點都比在宅高 10 元(到宅與定點兩者同價)
- 這裡的數字是服務費率,不是政府給的錢:嘉義市政府補助其中的 90%,家長自付 10%,所以每小時 200 元的服務家長大約付 20 元
- 計時方式會影響實付:補助時數以每名兒童實際就托時數計算,不到半小時以半小時計,半小時以上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
- 官方頁自己的用字在兩段之間不一致:陸、服務方式把三種都叫「喘息服務」,柒、補助費用卻把「臨托」用在四行上 ——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三行(在宅臨托、到宅臨托、定點臨托),加上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定點那一行(定點臨托);那一組另外兩行才寫「在宅喘息服務、到宅喘息服務」。兩段講的是同一套服務,名稱不同不代表多了一種給付
- 這一份計畫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加碼,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每次至少申請 2 小時,每日最高補助 8 小時,每月不超過 16 小時,每年最高補助 96 小時(托育人員在宅、到宅與定點喘息服務三種合計)。服務時間平日為上午 7 時至晚上 10 時,假日為上午 7 時至下午 6 時。
- 96 小時是三種服務方式合計的年度上限,不是每一種各有 96 小時
- 每次至少 2 小時,所以臨時只需要一小時的空檔用不上這個服務
- 每月 16 小時的上限比年度上限先卡住:一年 96 小時平均下來是每月 8 小時,連續六個月用滿每月 16 小時就會提前用完
- 假日的服務時間比平日短四個小時:平日到晚上 10 時,假日只到下午 6 時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核定的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為 40 小時,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每日最低服務時數 4 小時、最高 8 小時。服務對象要同時符合: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嘉義市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新住民產婦則須實際居住嘉義市且配偶設籍嘉義市。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務服務與新生兒照顧協助。
- 這一筆給的是服務時數,不是發到帳戶的現金,不要跟生育津貼那一類的金額放在一起比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新生兒與產婦的設籍與實際居住,沒有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服務期間所需的食材及耗材由產婦自行負擔,不含在 40 小時裡
- 申請時點有兩個入口: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或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以電話、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承辦單位提出
- 90 日的期限是硬的:計畫明寫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
- 承辦單位收件後 3 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及需求評估,4 日內完成服務人員媒合,所以不是當天申請當天就有人到府
- 這一頁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服務,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社政單位列冊有案的低收入戶幼兒:每學期私立幼兒園最高 2 萬元,但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低收入戶幼兒不得請領。社政單位列冊有案的家庭寄養幼兒:每學期公立幼兒園最高 1 萬 5,000 元,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2 萬元。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每學期公立幼兒園最高 6,000 元,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1 萬元。身心障礙幼兒: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最高 7,500 元。
- 低收入戶那一級只補一般私立園:讀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或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低收入戶幼兒,條文明寫不得請領這一筆
- 每人每學期領到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核定、備查或公告的收費項目及數額為限
- 經費在嘉義市政府年度相關預算內支應,如果超過預算,依對象順序(低收入戶幼兒排第一)優先補助 —— 符合資格不等於一定領得到
- 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這一款把軍公教排除在外
- 身心障礙幼兒那一級的條文只列私立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 7,500 元,沒有列公立園的數字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已經請領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訂的相同性質幼兒就學補助者,不得請領這一筆。另外,每人每學期領取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申請時如有偽造相關證明、冒名頂替或重複申請,經查屬實除停止補助、追回已補助款外,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 互斥的範圍寫得很寬:條文講的是各直轄市與各縣市主管機關所訂的相同性質幼兒就學補助,不限嘉義市自己的項目
- 就算沒有互斥問題,補助也補不過學費:總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而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核定、備查或公告的項目與數額為準
- 重複申請被查到的後果不只是退錢,條文明寫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裡另外有一筆「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教保學費補助要點」,停在民國 102 年 9 月 18 日的版本,列的金額是低收入戶或家庭寄養幼兒每學期公立 1 萬 5,000 元、私立 2 萬元,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公立 6,000 元、私立 1 萬元,身心障礙幼兒公立 6,000 元、私立 7,500 元。它與現行的「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是同一部要點的前後兩個版本,不是兩項可以分別申請的補助;要看現行標準請以就學補助要點(民國 111 年 9 月 14 日修正)為準。
- 這一筆不是可以另外申請的補助:它與現行的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法規沿革前 10 筆的發文字號逐字相同,是同一部要點的舊版本紀錄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沒有把這一筆標成廢止,所以在法規系統裡它看起來仍然是現行的 —— 只看列表會以為嘉義市有兩筆學費補助
- 兩個版本的金額有實質差異:舊版本寫身心障礙幼兒公立 6,000 元、私立 7,500 元,現行版本只寫私立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7,500 元;舊版本也還沒有排除非營利幼兒園與準公共幼兒園的低收入戶幼兒
- 要申請的人請走現行版本,並依現行版本的期限(開學後一週內向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辦理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教保學費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13-09-18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13-09-18
- 官方更新日
- 官方頁未載明這一頁的標題列只給「公發布日」,沒有「修正日期」欄;頁尾的「系統更新日期」是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的全站戳記(2026 年 8 月 30 日抓取時為 114.12.05),不是本要點的修正日,不採用。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這項補助不得與其他幼兒托育或學費補助重複申請。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內的親屬托育人員照顧三親等內兒童者,不予補助。另外,每名托育人員每月至多臨托 4 名(含)幼兒,其中 2 歲以下幼兒不得超過 2 名。以不實資料申領補助,經查獲取消資格並追回補助款,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
- 互斥的範圍寫得很寬:條文講的是「其他幼兒托育或學費補助」,不限嘉義市自己的項目
- 自家長輩當保母要注意:親屬托育人員照顧三親等內兒童不予補助
- 托育人員端也有名額限制,每人每月至多臨托 4 名幼兒、其中 2 歲以下不超過 2 名,所以熱門時段不一定媒合得到
- 核銷有時效:托育人員要在每月服務終了後、次月 5 日前把請款資料送到中心,逾期或文件不全該筆費用不予核銷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3 萬元。
- 與高雄市同為定額制,不分胎次也沒有多胞胎加碼
-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之新生兒,依 112 年 6 月 2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 11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之新生兒,依 114 年 1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三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5-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能領多少:每名 3 萬,不看胎次
依《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第三點,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3 萬元。
沒有胎次級距,也沒有多胞胎加碼。定額制的好處是不必研究排行怎麼算 —— 多胞胎就是每名各 3 萬元,不會有「第幾位算第幾胎」的爭議。本站收錄的縣市裡採用這種每名一律定額寫法的還有高雄市、基隆市(同為 3 萬元)與苗栗縣、宜蘭縣(每名 2 萬元);宜蘭縣的條文另外寫明多胞胎依新生兒人數個別補助,講的是各算一份,不是換一組金額。
3 萬元這個數字在本站收錄的 20 個縣市第一名(第一胎)金額的級距裡,落在家數最多的那一級,同一級共有八個縣市:嘉義市、基隆市、彰化縣、新竹市、桃園市、連江縣、雲林縣與高雄市。
但定額制對不同家庭的意義差很多,而差別出現在第三名之後。生第一胎的家庭,嘉義市就在剛才那一級裡;生第三胎的家庭,嘉義市仍然是 3 萬元,而臺北市與桃園市第 3 名以上是 5 萬元、雲林縣第三名以上是 10 萬元、連江縣第三胎是 9 萬元。本站只列出各縣市條文寫的金額,不代為加總,也不替任何家庭推算總額。
要點第九點留了兩條銜接規定: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之新生兒,依 112 年 6 月 2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之新生兒,依 114 年 1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分界看的是出生日。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3 萬元。
- 與高雄市同為定額制,不分胎次也沒有多胞胎加碼
-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之新生兒,依 112 年 6 月 2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 11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之新生兒,依 114 年 1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規定辦理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三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5-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同一父或母於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 日以後所生之新生兒,每名新生兒之生育津貼發給新臺幣 3 萬元。
- 不分胎次,每名一律 3 萬元 —— 與臺北市、桃園市的級距設計不同
- 每名新生兒僅得領取一次,已領取者不得重複發給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 第 4 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4-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6-2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生育獎勵金,每名新生兒新臺幣 3 萬元。
- 不分胎次、不分胞胎數,一律每名 3 萬元
- 114 年 4 月 29 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出生之新生兒,其申請資格及獎勵金額度仍適用修正前規定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基隆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 第四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5-04-29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4-29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之新生兒,每名新生兒補助生育津貼新臺幣 2 萬元。設籍本縣 6 個月以上之婦女且懷胎滿 20 週,因死胎或自然流產並持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6 個月內申請發給新臺幣 1 萬元津貼。
- 不分胎次,一律每名 2 萬元
- 懷胎滿 20 週的死胎或自然流產另有 1 萬元,與新竹市的死產補助同屬少見的一項
- 11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適用 112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發布之條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第 4 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5-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4-09-05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生育津貼:每育一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2 萬元;新生兒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者,依新生兒人數個別補助之,並以一次為限。另補助產檢交通費每人每胎次新臺幣 3 千元。
- 產檢交通費是本站收錄縣市中唯一與生育津貼寫在同一部辦法、但金額獨立計算的交通補助(臺中、桃園、屏東、嘉義市、新竹市、南投另有孕婦乘車補助,苗栗另有未成年孕婦產檢交通費,那些都是另訂計畫發的乘車金或車券,不在生育津貼的條文裡)
- 多胞胎依新生兒人數個別補助,不是按胎次一次發完
- 婦女於生產後死亡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得檢附除戶相關資料申請及領取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宜蘭縣政府法規資訊網|宜蘭縣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第三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經戶政事務所審查符合規定者,第 1 名新生兒發給申請人新臺幣 4 萬元,第 2 名新生兒 4 萬 5 千元,第 3 名以後之新生兒每一名 5 萬元。
- 第 2 名或第 3 名以後之新生兒,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所從出,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子女
- 新生兒個數之計算,以在國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為準
- 獎勵金由戶政事務所撥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或與戶政事務所合作之電子支付機構的電子支付帳戶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 第 7 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4-0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9-09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9
適用新制(新生兒出生日為 111 年 12 月 25 日含當日以後):第 1 名子女 3 萬元、第 2 名 4 萬元、第 3 名(含)以上每名 5 萬元;倘若為多胞胎,則另加碼補助每名 1 萬元。
- 子女出生排序之計算,係指同一母親所生活產胎兒之次序,並以申請時已完成申報戶籍登記為準
- 多胞胎加碼是本站目前收錄的縣市中唯一明訂的一項
- 新生兒於民國 111 年 12 月 24 日以前出生的是舊制:每名新生兒 3 萬元,雙胞胎每名 3 萬 5,000 元,三胞胎以上每名 4 萬 5,000 元
- 申請人要與新生兒的共同法定代理人自行協商受款人;因家庭暴力、配偶失蹤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因配偶惡意遺棄或不堪同居虐待而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入獄服刑或依法拘禁,以及其他經認定有特殊情形而無法協商者,得檢具證明文件由婦幼發展局指定受款人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桃園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四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12-25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30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自民國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起出生之新生兒:婦女生產第一名至第二名新生兒補助 3 萬元,第三名以上新生兒補助 10 萬元。
- 新生兒個數之計算,以在國內完成出生設籍登記為準
- 第三名以上一次跳到 10 萬元
- 115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者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雲林縣補助生育津貼實施要點 第三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6-01-05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以設籍本縣之日後出生之胞胎起算,第一胎新臺幣 3 萬元,第二胎 6 萬元,第三胎 9 萬元,第四胎(含以上)15 萬元。婦女生產如為多胞胎者,其補助金額以各胎之補助金額,依胞胎數計算之。
- 第四胎(含以上)15 萬元是本站目前收錄縣市生育獎勵金中單筆金額最高的一項
- 胎次的起算點很特別:以「設籍本縣之日後出生」的胞胎起算第一胎,不是以婦女的總生產次數
- 多胞胎依胞胎數計算,例如第二胎為雙胞胎則兩名各依對應級距發給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連江縣婦女生產補助自治條例 第 4 條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本自治條例修正日期為 114 年 12 月 30 日、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但未逐項載明金額級距本身的施行日。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0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設籍條件:6 個月,往前算不是往後算
要點第二點: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嘉義市 6 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者。設籍 6 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 6 個月。
起算方式寫得比多數縣市清楚 —— 從新生兒的出生日往前推 6 個月,那一天之前就要設籍,而且中間不能遷出。用出生日當基準的好處是:它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經確定了,不會因為你晚幾天申請而改變。
6 個月與嘉義縣、臺中市、苗栗縣、臺南市、金門縣(生產補助)並列本站收錄縣市中最短的一組,六個縣市同屬這一級。對懷孕後才搬到嘉義市的家庭,這個門檻幾乎一定趕得上。
另一款條件是關於孩子的:新生兒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者,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父母設籍夠久但孩子戶籍設在別的縣市,一樣不符合。
要提醒的是,這 6 個月只管生育津貼那一筆。市府另外四筆的門檻各走各的:好孕乘車補助與育兒照顧喘息服務都沒有設籍時間要求,但都要求「實際居住」嘉義市;到宅坐月子服務要求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就學補助那一部則有兩款看的是「就讀嘉義市的教保服務機構」而不是設籍。同一個市、同一個家庭,五筆的門檻不共用。
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者;設籍 6 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 6 個月。
- 新生兒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 6 個月是本站收錄縣市生育獎勵金中最短的設籍門檻之一
- 起算點寫得很明確:以出生日往前推算,不是以申請日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二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本要點修正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6 日,但未載明本項設籍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補助對象有兩款:一、設籍嘉義市的孕婦,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二、設籍前的新住民孕婦,其配偶設籍嘉義市,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申請時要檢具申請表、孕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影本加產前檢查紀錄表影本,或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期的診斷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向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出,審查核定後發給乘車券 1 份。
- 沒有弱勢門檻,也沒有設籍滿幾個月的要求,但兩款都要求實際居住嘉義市,不是只有戶籍在就好
- 新住民那一款看的是配偶有沒有設籍嘉義市,不是孕婦本人
- 孕檢證明兩種擇一: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加產前檢查紀錄表(要有醫療院所核章並註記預產期),或載明懷孕週數與預產日期的診斷證明書
- 資格可能被廢止:申請人或非本國籍孕婦的配偶遷出嘉義市、或申請人死亡,補助資格廢止,未使用的乘車券自次月起失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送托嘉義市未滿 3 歲的兒童,而且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嘉義市;或實際居住嘉義市的設籍前新住民婦女,其配偶須設籍嘉義市。服務方式分三種:托育人員在宅喘息服務(兒童到托育人員家中受托)、托育人員到宅喘息服務(托育人員到兒童家中)、托育人員定點喘息服務(到嘉義市東區或西區托育資源中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年齡、設籍與實際居住,不看低收入戶,也不需要社工評估
- 年齡上限是未滿 3 歲,比嘉義市另一份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計畫的 0 至 6 歲窄
- 原則採預約制,要在服務日前 1 日提出申請;有特殊情況並經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同意的才不受此限
- 申請走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要填申請表及喘息服務協議書,並附最近三個月內的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含記事的戶籍謄本
- 服務方式的名稱在官方頁上有兩種寫法:陸、服務方式三種都寫「喘息服務」,柒、補助費用則把「臨托」用在四行上 ——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在宅、到宅、定點三行,加上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定點那一行。指的是同一套服務,不要當成兩種不同的給付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核定的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為 40 小時,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每日最低服務時數 4 小時、最高 8 小時。服務對象要同時符合: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嘉義市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新住民產婦則須實際居住嘉義市且配偶設籍嘉義市。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務服務與新生兒照顧協助。
- 這一筆給的是服務時數,不是發到帳戶的現金,不要跟生育津貼那一類的金額放在一起比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新生兒與產婦的設籍與實際居住,沒有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服務期間所需的食材及耗材由產婦自行負擔,不含在 40 小時裡
- 申請時點有兩個入口: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或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以電話、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承辦單位提出
- 90 日的期限是硬的:計畫明寫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
- 承辦單位收件後 3 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及需求評估,4 日內完成服務人員媒合,所以不是當天申請當天就有人到府
- 這一頁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服務,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四款對象:一、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的低收入戶幼兒;二、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設籍嘉義市的家庭寄養幼兒;三、設籍嘉義市且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的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軍公教除外);四、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的身心障礙幼兒。
- 四款的設籍與就讀要求不一樣,不要混著看:低收入戶那一款看的是就讀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家庭寄養那一款看的是設籍嘉義市,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兩者都要
- 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指的是家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身心障礙幼兒指的是幼兒本人領有 —— 兩款的金額不同,別看錯
- 低收入戶幼兒如果嘉義市政府的免書證平台查得到,可以免附證明文件;不同意比對結果的可以自行檢附
- 家庭寄養那一款要附合約書影本,身心障礙人士的幼兒要附手冊或證明影本並填切結書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申請期限:國內 3 個月,國外 1 年
第四點:符合資格者,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3 個月內、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1 年內,備申請人與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3 個月是很緊的。新生兒出生後的頭三個月正好是家裡最忙的時候,而條文用的是「逾期視為放棄權利」,沒有像新竹市那樣留下經核准可展延的但書。
最穩的作法是在辦出生登記時一併辦完。第五點規定:申請本津貼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並以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為申請人 —— 也就是說,受理單位就是你辦出生登記的那一間。
國外出生的 1 年是給文件驗證留的時間,與新竹市、雲林縣一樣都放寬到 1 年。
市府另外四筆的期限則完全不在同一個節奏上,而且有兩筆的窗口在生產之前。好孕乘車補助要在懷孕期間提出;到宅坐月子服務可以在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申請,也可以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申請,但核定的 40 小時要在出生日起 90 日內用完;就學補助是家長在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向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園所再在收件 10 日內完成初審,上學期 9 月 30 日前、下學期 3 月 31 日前送到教育處,逾期不予受理 —— 那是兩層期限,兩層都會卡住;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則原則採預約制,要在服務日前 1 日提出。
本要點的主管單位是嘉義市政府社會處(發文字號為府社福字),受理則在各區戶政事務所。若有偽造申請文件等情事經查屬實,市府會通知申請人繳回。
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3 個月內;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1 年內,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 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
- 申請人為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
- 備申請人與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四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本要點修正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6 日,但未載明本項期限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補助對象有兩款:一、設籍嘉義市的孕婦,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二、設籍前的新住民孕婦,其配偶設籍嘉義市,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申請時要檢具申請表、孕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影本加產前檢查紀錄表影本,或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期的診斷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向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出,審查核定後發給乘車券 1 份。
- 沒有弱勢門檻,也沒有設籍滿幾個月的要求,但兩款都要求實際居住嘉義市,不是只有戶籍在就好
- 新住民那一款看的是配偶有沒有設籍嘉義市,不是孕婦本人
- 孕檢證明兩種擇一: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加產前檢查紀錄表(要有醫療院所核章並註記預產期),或載明懷孕週數與預產日期的診斷證明書
- 資格可能被廢止:申請人或非本國籍孕婦的配偶遷出嘉義市、或申請人死亡,補助資格廢止,未使用的乘車券自次月起失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核定的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為 40 小時,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每日最低服務時數 4 小時、最高 8 小時。服務對象要同時符合: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嘉義市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新住民產婦則須實際居住嘉義市且配偶設籍嘉義市。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務服務與新生兒照顧協助。
- 這一筆給的是服務時數,不是發到帳戶的現金,不要跟生育津貼那一類的金額放在一起比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新生兒與產婦的設籍與實際居住,沒有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服務期間所需的食材及耗材由產婦自行負擔,不含在 40 小時裡
- 申請時點有兩個入口: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或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以電話、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承辦單位提出
- 90 日的期限是硬的:計畫明寫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
- 承辦單位收件後 3 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及需求評估,4 日內完成服務人員媒合,所以不是當天申請當天就有人到府
- 這一頁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服務,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符合資格者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持證明文件及填妥的申請表,向幼兒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各教保服務機構要在收件 10 日內完成初審並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憑辦,上學期在 9 月 30 日前、下學期在 3 月 31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入口在園所不在市府:家長是向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機構必須是登記有案的
- 有兩層期限,兩層都會卡住:家長端是開學後一週內,園所端是收件 10 日內初審完並在 9 月 30 日或 3 月 31 日前送到教育處
- 條文寫的是逾期不予受理,沒有補件延長的但書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送托嘉義市未滿 3 歲的兒童,而且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嘉義市;或實際居住嘉義市的設籍前新住民婦女,其配偶須設籍嘉義市。服務方式分三種:托育人員在宅喘息服務(兒童到托育人員家中受托)、托育人員到宅喘息服務(托育人員到兒童家中)、托育人員定點喘息服務(到嘉義市東區或西區托育資源中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年齡、設籍與實際居住,不看低收入戶,也不需要社工評估
- 年齡上限是未滿 3 歲,比嘉義市另一份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計畫的 0 至 6 歲窄
- 原則採預約制,要在服務日前 1 日提出申請;有特殊情況並經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同意的才不受此限
- 申請走嘉義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要填申請表及喘息服務協議書,並附最近三個月內的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含記事的戶籍謄本
- 服務方式的名稱在官方頁上有兩種寫法:陸、服務方式三種都寫「喘息服務」,柒、補助費用則把「臨托」用在四行上 ——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在宅、到宅、定點三行,加上非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那一組的定點那一行。指的是同一套服務,不要當成兩種不同的給付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中央那幾層在嘉義市怎麼疊
把中央那一層疊上來,最舒服的一件事是:它的每一個數字都是同一種身分。育兒津貼每月 5,000 元、6,000 元、7,000 元,托育補助送公共化每月 7,000 元、送準公共每月 1 萬 3,000 元,生育給付按投保金額計算的那幾個月數,以及補足到每胎 10 萬元的那一層 —— 全部都是實際發到帳戶的錢,沒有自付比例,沒有券,也沒有時數。上一節那五種身分的問題,在中央這一層不會發生。
但中央那一層有一件事在嘉義市是特別的,而且只有嘉義市這樣:育兒津貼與就學補助的受理窗口,別的地方寫的是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親送或郵寄,嘉義市寫的是聯合里辦公處。也可以到教育部指定的資訊網站線上申辦。要跑一趟的人,別照著「去區公所」這個習慣走。
另一件與戶籍有關、而且很容易漏的:領取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之後,幼兒的戶籍如果遷到其他直轄市或縣市,要向新戶籍所在地的核定機關重新提出申請。它不會自動跟著搬。
期限這件事在嘉義市要分兩種尺度看。以天計的有三筆:中央托育補助是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市生育津貼是出生後 3 個月,喘息服務要在服務日前 1 日預約。以年計的則幾乎不會過期:勞保生育給付是分娩或早產之翌日起 5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生母生育補助》是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5 年內提出。育兒津貼另有一條決定你能拿回幾個月的規則:在孩子出生的那個年度之內提出申請,可以溯自出生月份起發;跨到隔年才提出,只從提出申請那一年的一月份起發。年底出生的孩子有專屬規定 —— 11 月 2 日到 12 月 31 日之間出生,只要在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一樣溯自出生月份。
在嘉義市建議的順序是:懷孕期間先把好孕乘車補助辦掉,順便決定要不要用到宅坐月子服務,那兩筆的窗口都在生產之前;孩子出生之後,辦出生登記那一趟就把市生育津貼送出去,因為 3 個月的期限是這一頁最緊的一條,而且逾期視為放棄權利;育兒津貼壓在出生的那個年度之內送到聯合里辦公處;要送托的家庭把 15 日那個窗口單獨標記;有就學需求的家庭把開學後一週那件事寫進行事曆,因為入口在園所、不在市府;生育給付與補足到 10 萬元那一層的五年期限最長,排在最後也來得及。
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3 個月內;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 1 年內,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 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
- 申請人為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
- 備申請人與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四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本要點修正日期為 113 年 12 月 16 日,但未載明本項期限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2024-12-1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補助對象有兩款:一、設籍嘉義市的孕婦,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二、設籍前的新住民孕婦,其配偶設籍嘉義市,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申請時要檢具申請表、孕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影本加產前檢查紀錄表影本,或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期的診斷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向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出,審查核定後發給乘車券 1 份。
- 沒有弱勢門檻,也沒有設籍滿幾個月的要求,但兩款都要求實際居住嘉義市,不是只有戶籍在就好
- 新住民那一款看的是配偶有沒有設籍嘉義市,不是孕婦本人
- 孕檢證明兩種擇一: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加產前檢查紀錄表(要有醫療院所核章並註記預產期),或載明懷孕週數與預產日期的診斷證明書
- 資格可能被廢止:申請人或非本國籍孕婦的配偶遷出嘉義市、或申請人死亡,補助資格廢止,未使用的乘車券自次月起失效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核定的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為 40 小時,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 90 日內使用完畢,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每日最低服務時數 4 小時、最高 8 小時。服務對象要同時符合:新生兒設籍嘉義市;產婦設籍嘉義市並於接受服務期間實際居住嘉義市;新住民產婦則須實際居住嘉義市且配偶設籍嘉義市。服務內容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簡易家務服務與新生兒照顧協助。
- 這一筆給的是服務時數,不是發到帳戶的現金,不要跟生育津貼那一類的金額放在一起比較
- 沒有弱勢門檻:計畫寫的資格只有新生兒與產婦的設籍與實際居住,沒有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服務期間所需的食材及耗材由產婦自行負擔,不含在 40 小時裡
- 申請時點有兩個入口:懷孕期間取得孕婦健康手冊之後,或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以電話、傳真或臨櫃方式向承辦單位提出
- 90 日的期限是硬的:計畫明寫逾期未使用的時數視同放棄
- 承辦單位收件後 3 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及需求評估,4 日內完成服務人員媒合,所以不是當天申請當天就有人到府
- 這一頁沒有經費來源條款,判斷上屬嘉義市自己的服務,但經費結構未見明文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至 2026-12-31 止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31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符合資格者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持證明文件及填妥的申請表,向幼兒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各教保服務機構要在收件 10 日內完成初審並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憑辦,上學期在 9 月 30 日前、下學期在 3 月 31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入口在園所不在市府:家長是向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提出,機構必須是登記有案的
- 有兩層期限,兩層都會卡住:家長端是開學後一週內,園所端是收件 10 日內初審完並在 9 月 30 日或 3 月 31 日前送到教育處
- 條文寫的是逾期不予受理,沒有補件延長的但書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出處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2-09-14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2-09-14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0
每月 5,000 元
- 本要點第三點:發放基準以月為核算單位,發放至兒童滿二歲當月止
- 兒童未滿 2 歲
- 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送托者改領托育補助,不得併領)
-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 不排富
- 111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發布、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版本首次將金額明列於條文(前一版寫「規定如附表」);113 年 5 月 31 日全文修正僅移動條號,數額未變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1-0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每月 6,000 元
- 兒童未滿 2 歲
- 第 2 名子女: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
- 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 111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發布、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版本首次將金額明列於條文(前一版寫「規定如附表」);113 年 5 月 31 日全文修正僅移動條號,數額未變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1-0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每月 7,000 元
- 兒童未滿 2 歲
- 第 3 名以上子女: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3 名以上
- 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 111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發布、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版本首次將金額明列於條文(前一版寫「規定如附表」);113 年 5 月 31 日全文修正僅移動條號,數額未變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1-0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公共化托育補助:113 年(2024 年)1 月起每月 7,000 元。
- 公共化指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嬰中心
- 實際支付之托育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核實補助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費用補助(申辦服務)其他政府機關轉載金額不在要點條文裡,在第十六點的附表二,而附表二是 PDF(法規檢索系統第十六點頁面自己列出「附表二: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協助支付金額.PDF」),無法做內容監看。目前沒有任何官方頁把這個金額寫進靜態 HTML。
- 生效日
- 2024-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該申辦服務頁未標示發布日(頁尾只給更新日期)。
- 官方更新日
- 2026-08-0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準公共托育補助:113 年(2024 年)1 月起每月 1 萬 3,000 元。
- 準公共指與政府簽約的私立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實際支付之托育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核實補助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費用補助(申辦服務)其他政府機關轉載金額不在要點條文裡,在第十六點的附表二,而附表二是 PDF(法規檢索系統第十六點頁面自己列出「附表二: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協助支付金額.PDF」),無法做內容監看。目前沒有任何官方頁把這個金額寫進靜態 HTML。
- 生效日
- 2024-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該申辦服務頁未標示發布日(頁尾只給更新日期)。
- 官方更新日
- 2026-08-0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應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 15 日內,依附表一申報表所列項目備齊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報。逾期申報者,核定日期改以資料備齊送達之日起算。
-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委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受理申報,所以實務上是送到這些單位,不是公所
- 這是本站收錄的權益中期限最短的一項
- 逾期不是不受理,而是核定日期從「托育事實發生之日」改成「資料備齊送達之日」,中間那段補助會少領
- 委託人資格異動或變更合作對象,要重新申報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十四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3-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6-08-07 法規檢索系統的抬頭日期(民國 115 年 08 月 07 日)是整份要點的最新修正日,那一次只修正第 24 點的附表三。本點條文自 112 年 4 月 6 日修正發布全文 30 點以來未再異動,施行日為 112 年 1 月 1 日,已填 effectiveFrom。
- 本站抓取日
- 2026-09-06
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其津貼依下列規定發放: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未於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申請當年度一月份起發給。但兒童於每年十一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 此為 0–未滿 2 歲(衛福部主管)之規定
- 晚報等於少領:跨年度才申請的,前一年度的月份追不回來
- 113 年 5 月 31 日全文修正才改成現行寫法。前一版(111 年 12 月 30 日發布)寫的是「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但兒童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自出生月份發給」,沒有 11 月 2 日至 12 月 31 日這一段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4-05-3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01-06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親送或郵寄;嘉義市為聯合里辦公處。也可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線上申辦。
- 核定機關是公所,不是幼兒園,也不是縣市政府
- 與衛福部端的未滿 2 歲育兒津貼同樣以公所為窗口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出處
- 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2-未滿5歲育兒津貼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未載明申辦窗口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該頁未標示發布日(頁尾只有一個每天都在動的自動戳記,見 sourceUpdatedAtNote)。
- 官方更新日
- 官方頁未載明該頁頁尾的「更新日期」顯示的是瀏覽當日的日期,不是內容發布日,因此不採計。2026-08-26 再驗一次:首頁與 allowance-1/public-non-profit 兩個內頁全都印同一天,與 watch-lib 的 VOLATILE 早先記下的「ece 頁尾把當日日期黏在標籤前」一致。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領取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後,幼兒戶籍遷移至其他直轄市、縣(市)者,應向新戶籍所在地之核定機關重新提出申請。
- 戶籍遷移屬於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主動申報的事項之一
- 未主動申報者,核定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原補助處分,已撥款者限期返還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出處
-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 第九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19-08-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6-08-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31
補助對象應於分娩或早產之翌日起 5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生育給付或本補助。
- 期限與勞工保險條例的給付請求權時效一致,是本站收錄的權益中期限最長的一項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六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2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五年內提出。
- 起算點是新生兒出生之日,不是分娩事故的翌日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辦理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1-1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生育給付者: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新臺幣 10 萬元。
- 補的是差額,不是另外多給 10 萬元
-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本補助比例增給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出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五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2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0–18 歲成長津貼:連「這是誰付給誰的」都還答不出來
這一頁的方法是看到數字先問一句「這是誰付給誰的」。把同一句話拿去問 0–18 歲成長津貼,現在答不出來:它有兩個版本在競爭,一個由行政院推動、一個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年齡分界與帳戶設計都不一樣,而本站兩案的官方條文全文都還沒拿到。錢由誰發、發給誰、進誰的帳戶、要不要自付,一項都還沒有定論。
所以這一節不會出現任何金額,也不會出現任何年齡級距。市府那五筆該辦的照原本的日子辦 —— 尤其是生育津貼,它的期限是這一頁最緊的一條,而且條文寫的是逾期視為放棄權利,不會因為另一件事還沒定案而順延。成長津貼現在的進度,以及四個可以自己查證的關卡,本站另外有一頁在追。
常見問題8 則
嘉義市生第二胎、第三胎會比較多嗎?
不會。依作業要點第三點,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 3 萬元,不分胎次,也沒有多胞胎加碼。多胞胎是每名各 3 萬元。
設籍 6 個月從哪一天開始算?
要點寫得很明確:設籍 6 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 6 個月。也就是以孩子的出生日為基準往回推,而且中途不能遷出。
3 個月過了還能補領嗎?
依第四點,逾期視為放棄權利,而且要點沒有像新竹市那樣留下「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可展延」的但書。國外出生的新生兒則是 1 年內。個案請洽嘉義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要去哪一間戶政事務所辦?
依第五點,應以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為受理單位,申請人為設籍該區新生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最省事的作法是辦出生登記時一併提出。
好孕乘車補助的 4,500 元會匯到我戶頭嗎?
不會。那是乘車券的面額總和,不是現金。券的面額為 50 元與 100 元,每趟次最多使用 2 張、最高補助 150 元,超出的部分自己付,而且不找零。用途也是限定的:限孕婦本人產前檢查、就醫,或新生兒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保健服務時使用,並且要搭乘指定車隊、上下車其中一端在嘉義市轄區。
育兒照顧喘息服務那個每小時 200 元,是政府給我的嗎?
方向相反。那是托育人員的服務費率,也就是這項服務一小時值多少錢;嘉義市政府補助其中的 90%、民眾自付 10%,所以每小時 200 元的服務,家長實際大約付 20 元。而且費率是兩個軸交叉出來的:先看幼兒是不是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再看是在宅、到宅還是定點。
法規系統裡有兩份幼兒學費補助要點,可以分別申請嗎?
不行。「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教保學費補助要點」與現行的「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法規沿革前 10 筆的發文字號逐字相同,是同一部要點的前後兩個版本。法規系統沒有把舊版本標成廢止,所以只看列表會以為有兩筆。要申請請走民國 111 年 9 月 14 日修正的現行版本。
符合就學補助的資格,就一定領得到嗎?
不一定。要點寫明經費在嘉義市政府年度相關預算內支應,如果超過預算,依對象順序優先補助,低收入戶幼兒排第一。另外還有兩道上限:每學期的最高金額,以及「不得超過幼兒應繳的全學期收費總額」。實際核定金額請以受理機關為準。
資料來源24 筆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三點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就學補助要點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嘉義市115年度育兒照顧喘息服務實施計畫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 第 32 條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法 第 32 條之 1
- 全國法規資料庫|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 25 條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 第三點第一款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五點
- 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嘉義市低收入戶等幼兒教保學費補助要點
-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 第 4 條
- 基隆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 第四條
- 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第 4 條
- 宜蘭縣政府法規資訊網|宜蘭縣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第三條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 第 7 條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桃園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第四點
- 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雲林縣補助生育津貼實施要點 第三點
- 連江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連江縣婦女生產補助自治條例 第 4 條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費用補助(申辦服務)
- 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十四點)
- 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2-未滿5歲育兒津貼
-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 第九點
本頁最後更新: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