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追蹤
0–18 歲成長津貼:兩套設計在競爭,何者施行尚未定案
這一頁大概會讓你失望,但請先看完這一段:關於 0–18 歲成長津貼,本站不會告訴你「每月可以領多少」。原因不是資料還沒整理,而是現在同時有兩套設計在競爭,兩者的年齡分界與帳戶機制不一樣,而且本站尚未取得任何一案的官方條文全文。在這種狀態下寫出一個確切金額,無論寫哪一個都可能是錯的,而讀的人會拿它去規劃十八年的家庭財務。所以這一頁做的是另一件事:把「現在到底是什麼狀況」講清楚,讓你知道該盯什麼、什麼時候才算數。 2026 年 8 月 17 日之後多了一個新的狀態:立法院版條例的公布程序停在總統與行政院長這一關,本頁第三節專門講這件事。
先講最容易搞混的一件事:這不是那個已經存在的帳戶
在往下讀之前,有一個混淆必須先排掉。台灣現行已經有一個名字非常接近的制度:《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由衛生福利部主管,民國 106 年就開辦了。它是實際存在、可以申請、現在就在運作的制度。
但它的設計目的完全不同。現行這個帳戶的對象是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長期安置的失依兒童,目的是協助經濟弱勢兒少累積資產、脫離貧窮循環 —— 它是一項針對特定對象的扶助措施,不是全民普發。
而現在討論中的 0–18 歲成長津貼,無論哪一案,談的都是涵蓋全體兒少的設計。兩者名字像、都牽涉「帳戶」、都講到十八歲,但適用對象、財源規模、政策目標都不一樣。看到報導講「未來帳戶」時,第一件事是先確認講的是哪一個。
現行已經存在《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由衛生福利部主管,自民國 106 年開辦。它的對象是「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之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以及長期安置之失依兒童」,設計目的是協助經濟弱勢兒少累積資產脫貧 —— 不是全民普發,與 0–18 歲成長津貼是兩件不同的事。
- ⚠️ 這是現行制度,與尚未定案的成長津貼兩案無關
- 對象限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長期安置失依兒童,不是全體兒童
- 來源頁為 2017 年發布,金額規定可能已調整;本站尚未取得現行金額的官方佐證,故不列金額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立法院
- 出處
- 衛生福利部|「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對象為貧窮家庭及失依之兒童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來源頁載明 106 年 6 月開辦,但未載明各項金額規定的生效日。
- 官方發布日
- 該新聞稿頁面未標示發布日;內文自述為民國 106 年,屬舊聞,引用時已註明。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現在的狀況:兩套設計,兩條不同的推動路徑
第一套來自行政院。2026 年 5 月,總統宣示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0–18 歲成長津貼是其中最受矚目的一項。這份戰略確實存在而且已經在推動 —— 同一份戰略下的友善職場面向,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這部分有勞動部新聞稿為憑。
但津貼面向走的是不同的路。依報導,行政院版原本規劃以行政命令方式推動,而不是立法。行政命令的好處是快,壞處是法律位階低、可以被後續的行政決定改變。
第二套來自立法院。多家媒體報導,立法院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採取的是「成長津貼專戶 + 未來帳戶」的雙軌設計,年齡分界與行政院版不同。這一案是法律,位階高於行政命令。
兩案並存,而且推動主體不同 —— 一個是行政權,一個是立法權。這正是何者施行尚未定案的結構性原因,不是單純的「還在走流程」。
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政府推出「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行政院已就其中的友善職場面向,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0–18 歲成長津貼屬於同一份戰略,但採取的是不同的推動途徑。
- ⚠️ 成長津貼本身尚未定案,兩案何者施行未定
- 此筆僅證明政策框架存在,不代表成長津貼的內容已確定
- 同一份戰略下的職場面向走修法,津貼面向原規劃走行政命令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立法院
- 出處
- 勞動部|政院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政策宣示不是法規,沒有生效日可言。
- 官方發布日
- 2026-05-28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2026 年 8 月 17 日之後:立法院版卡在「公布」這一步
上一節講的「兩案並存」在 2026 年 8 月 17 日有了具體的走向。總統府當天發布新聞稿:立法院於 7 月 24 日三讀通過《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8 月 7 日咨請總統公布之後,總統在令文案上批示「本條例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犯行政權」,行政院長則加註意見,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就本條例不予副署」。
這代表什麼?一部法律要成為法律,程序上是立法院三讀、咨請總統公布、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長副署。副署這一步停下來,公布就沒有完成,條例也就沒有進入現行法規體系。本站 2026 年 9 月 4 日用法務部公開資料的全量檔(1,346 部法律)離線查,查無「未來帳戶」四個字 —— 與新聞稿說的是同一件事。
同一份批示裡還有一句對讀者更實際的話:行政院版的 0–18 歲成長津貼「預算並已編入 2027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也就是說,行政院打算走的是自己那一套設計加上年度預算,而不是立法院這部條例。行政院長的加註意見則把它的理由寫得很直白:條例「加劇貧富差距、違反比例原則、有違租稅法律原則」,並侵害行政院形成施政計畫與提出預算的權限。
本站不評論誰對誰錯,只把狀態講清楚:到本頁更新日為止,立法院版條例沒有完成公布,行政院版津貼也還沒有任何一份可引用的核定本或條文。接下來可能的走法包括覆議、釋憲,或立法院另作處理,但這些都還沒有官方紀錄,本站不預測。上一節的「兩案並存」仍然成立,只是其中一案現在卡在一個看得見的位置。
立法院 2026 年 7 月 24 日三讀通過、8 月 7 日咨請總統公布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總統於 8 月 17 日在令文案批示「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犯行政權」,行政院長卓榮泰加註「不予副署」。同一份批示載明:行政院版 0–18 歲成長津貼的預算已編入 2027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
- ⚠️ 這一筆記的是「公布程序在 8 月 17 日這一步停下來」,不是條例已失效或已作廢 —— 之後會不會走覆議、釋憲或其他程序,官方紀錄尚未取得
- 總統府新聞稿把行政院長的加註意見全文照錄,其中把《性別平等工作法》寫成「性別平等法」;本站引用時照原文,不代為訂正
- 兩案何者施行仍未定,本站仍不寫任何金額級距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立法院
- 出處
- 中華民國總統府|針對立法院咨請公布制定《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 總統批示:本條例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犯行政權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官方頁未載明批示不是法規,沒有生效日;它的日期(2026-08-17)記在 sourcePublishedAt。
- 官方發布日
- 2026-08-17
- 本站抓取日
- 2026-09-06
查詢中
本站於 2026-08-25 以《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為關鍵字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未查得;2026-09-04 改用法務部 open data 全量檔(1,346 部法律)離線查,仍查無「未來帳戶」字樣。2026-08-17 總統府新聞稿載明總統批示本條例違憲、行政院長不予副署,公布程序在那一步停下來(見本頁「2026 年 8 月 17 日之後」一節)。它會不會經由覆議、釋憲或其他程序重新走完公布,本站尚未取得官方紀錄,所以施行狀態仍標「查詢中」。
- ⚠️ 兩案未定,本站不寫死任何金額級距
本站為什麼不寫金額
本站的規則是:沒有官方出處的數字不寫。這一頁的金額之所以留白,是因為兩案的官方文件本站都還沒取得。
行政院版方面,目前只有總統宣示與媒體轉述,沒有行政院或衛生福利部的核定本、新聞稿附件或預算書可以引用。立法院版方面,三讀通過一事廣泛見於媒體,但本站於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該條例名稱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並未查得條文,也尚未取得總統公布令;條文全文目前只散見於立法院議事系統的 PDF 附件,而 PDF 無法納入本站的官方頁監看機制。
媒體報導的數字彼此之間其實相當一致,本站相信它們大致正確。但「大致正確」不是本站的標準 —— 對於一個會被拿來規劃十八年財務的數字,轉述不能取代條文。這三格因此標示為「查詢中」,並寫明缺的是哪一份文件。
同樣重要的是:即使條文取得了,金額也不等於你領得到。還要看施行日期、銜接規定,以及預算是否編列。
查詢中
行政院版成長津貼的金額級距與年齡分界,目前只有總統宣示與媒體轉述,本站尚未取得行政院或衛生福利部的官方文件(如核定本、新聞稿附件或預算書)。取得前不寫任何金額。
- ⚠️ 兩案未定,本站不寫死任何金額級距
查詢中
該條例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三讀通過一事有多家媒體報導,但本站尚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到條文,亦尚未取得總統公布令。條文全文目前只散見於立法院議事系統的 PDF 附件,無法作為可監看的出處。取得官方條文前,本站不寫任何金額級距與帳戶設計細節。
- ⚠️ 兩案未定,本站不寫死任何金額級距
查詢中
本站於 2026-08-25 以《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為關鍵字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未查得;2026-09-04 改用法務部 open data 全量檔(1,346 部法律)離線查,仍查無「未來帳戶」字樣。2026-08-17 總統府新聞稿載明總統批示本條例違憲、行政院長不予副署,公布程序在那一步停下來(見本頁「2026 年 8 月 17 日之後」一節)。它會不會經由覆議、釋憲或其他程序重新走完公布,本站尚未取得官方紀錄,所以施行狀態仍標「查詢中」。
- ⚠️ 兩案未定,本站不寫死任何金額級距
該盯什麼:四個可以自己查證的關卡
與其等懶人包,不如自己盯這四件事。它們都有公開、可查證的來源,而且順序固定。
第一,條文有沒有進全國法規資料庫。一部法律經總統公布後會收錄進去,附完整條文與沿革。查得到條文,才代表它真的成為法律 —— 這是最乾淨的一個判準,不需要解讀任何人的說法。
第二,施行日期是什麼。很多法律的條文裡會寫「自公布日施行」或「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後者代表即使公布了,還要等行政院訂日期才會真的開始。
第三,行政院有沒有提出覆議或其他爭訟。兩案並存且推動主體不同時,這一步不是理論上的可能性 —— 2026 年 8 月 17 日行政院長不予副署,就是這一類動作的第一個實例;之後有沒有覆議或釋憲,同樣要看官方紀錄。
第四,預算有沒有編列。津貼要發得出來得有錢,總預算案的審議結果會決定第一年實際能發多少、從什麼時候開始。
本站對這一頁引用的每一條官方網址都在自動監看中,四個關卡任何一個有動靜,本頁就會更新。在那之前,標題會一直是「兩案對照與進度」,不會變成「新制懶人包」。
在定案之前,你現在就能領的是什麼
等待期間不要讓現有的補助空窗 —— 這是本頁唯一給得出的實用建議。目前已經在運作、而且本站已取得官方出處的育兒相關權益包括:未滿五歲的育兒津貼、分娩時的生育給付(勞保、國保、農保三種算法不同且只能擇一)、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其中特別值得確認的是生育給付: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勞保與國保的生育給付另由公務預算補足至新臺幣十萬元,認定的時點是分娩或早產日而不是申請日。這是已經生效的制度,不是草案。
另外,各縣市多半另有生育獎勵金,與中央的給付可以併領,但通常有設籍期間與申請期限的要求,過期不補發。這些是現在就該處理的事,不必等成長津貼定案。
符合「勞工生育補助要點」補助對象條件者,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新臺幣 10 萬元;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為原則,無須另行申請。
- 施行日為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補助對象須於該日以後分娩或早產
- 補的是差額 —— 勞保生育給付不足 10 萬元的部分,不是另外再給 10 萬元
- 要點原文與施行日見 /benefits/labor-birth-subsidy/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五點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2-02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於民國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並依國民年金法第 32 條之 1 請領生育給付且符合發給規定者,每胎生育給付加生育補助至新臺幣 10 萬元
-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以分娩或早產日認定,不是以申請日認定
- 補助金額由勞保局併同國民年金法第 32 條之 1 的生育給付一起發給,不必另外提出申請
- 所需經費由衛生福利部依預算法編列公務預算
官方出處與生效日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出處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 第三點第一款主管機關第一手
- 生效日
- 2026-01-01 起
- 官方發布日
- 2025-11-13
- 本站抓取日
- 2026-08-25
常見問題4 則
0–18 歲成長津貼到底一個月能領多少?
本站不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兩案的官方條文本站都還沒取得,而兩案的設計不一樣。媒體報導的數字彼此大致一致,但轉述不能取代條文 —— 對一個會被拿來規劃十八年財務的數字,本站的標準是必須指得出官方文件。等條文進了全國法規資料庫,這一頁就會補上,並附上生效日與抓取日。
立法院三讀通過了,不就代表確定了嗎?
三讀通過是重要的一步,但不是最後一步。之後還有總統公布(含行政院長副署)、施行日期、以及預算編列。這一案在 2026 年 8 月 17 日就停在公布這一步:總統批示違憲、行政院長不予副署。最乾淨的判準仍然是:去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得到條文了沒有 —— 到本頁更新日為止,查不到。
2027 年 1 月會上路嗎?
本站無法確認。目前沒有任何本站取得的官方文件載明確切的施行日期。看到明確日期的說法時,建議先確認它引用的是條文的哪一條、還是只是政策目標。
我現在懷孕,要不要為了成長津貼調整計畫?
不建議。在制度定案之前,把還不存在的錢算進家庭現金流,風險完全落在自己身上。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先把已經生效的權益辦妥——特別是 2026 年起生育給付補足至十萬元這一項,它是以分娩日認定的。
資料來源5 筆
- 衛生福利部|「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對象為貧窮家庭及失依之兒童
- 勞動部|政院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
- 中華民國總統府|針對立法院咨請公布制定《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 總統批示:本條例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犯行政權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生育補助要點 第五點
-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 第三點第一款
本頁最後更新:2026-09-06